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
同时,邬宇惠(时任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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