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非法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且仅限企业内部互助,对外销售属非法违规行为。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以“XX机动车统筹”“XX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为名,与不属于运输企业内部的普通车主、社会大众签订安全统筹业务合同的行为,均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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